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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护杞】交通过失≠人生过失 一场司法救助背后的少年救赎
2025-06-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张慧文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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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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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打造“卫宁护杞”检察工作品牌赋能一体履职,抓实司法救助这一民生举措,在杞乡大地持续发挥对困难群体救济、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关系修复等多领域叠加效能,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某日清晨,一名高三学生在骑电动车上学途中,不慎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面对巨额赔偿和可能的刑事责任,两个家庭因此陷入困境......这起发生在该学生人生重要转折点的交通肇事案件,看检察官如何通过司法救助等举措运用,实现情与法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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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研判找症结,部门联动施良方

  案件承办人审查认为,该学生系初犯、偶犯,且为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宽从轻量刑情节,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摆在眼前的赔偿问题让承办人犯了愁。一边是由母亲独自抚养,赔偿能力明显不足的肇事少年;一边是年近八十,依靠养老金维持生计的失亲老人,僵持的赔偿问题,不仅使案件办理陷入困境,更加剧被害方家属不满情绪和涉案信访舆情风险。承办人抓实这一苗头性问题研判,主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协作,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共同推动赔偿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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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参与齐化解,融情于法化心结

  为进一步促成双方达成赔偿意见,源头消解矛盾,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邀请律师帮助被害人家属进一步厘清应当提出的赔偿认定标准及数额,引导在合理预期范围内积极争取赔偿;律师还以该学生正处于高考的人生关键时期为切口,劝说其母亲积极筹措赔偿款。在案件承办人主持召开的刑事调解会上,经检察官、律师再次深度释法说理,建立情感共鸣,双方最终放下激烈对立情绪,当场达成先行赔付8万元赔偿金及出具刑事谅解书共识,这场“检律”互动破法结、“法理情”交融化心结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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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显关怀,少年卸袱迎高考

  基于被害人家属在本案中未获得足额赔偿,且属于重点救助的困难妇女对象情况,为避免“因案致贫”,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方式,仅用6个工作日便将救助金发放到位,让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属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在依法对该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及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该学生手中,在高考来临之际,最大程度减轻其心中积压的“负罪感”,以笔下生辉书写其出彩人生。

  许法治以初心,为正义而跋涉。该案例是检察履职的生动缩影,更是打造“卫宁护杞”检察工作品牌的真实写照。通过“部门联动+律师参与化解+刑事调解+司法救助”履职路径,不仅顺利使案件双方回归正常生活轨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交出一份检察实绩答卷。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在品牌创建中树牢源于为民、落在惠民理念,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


【作者】:张慧文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